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网络中心机房管理规定
为保证网络中心设备与信息的安全,保障机房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,作如下规定:
1.未经允许,非本网络中心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机房。
2.无关人员不得动用机房设备、物品和资料,因工作需要,相关人员包括用户需要上机时,必须进行登记,在本室工作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操作。
3.机房内严禁吸烟,严禁携带易燃、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险品进入机房。
4.消防物品要放在指定位置,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;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,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警,切断电源,用灭火设备扑救。
5. 计算机等设备由专人进行管理,注意维护和保养,做到设备物卡相符,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。每学年进行重要仪器设备核查。
6. 要有安全防范意识。值班人员不能擅离岗位。早进入、晚离开时要检查设备情况;离开时察看灯、门、窗、锁是否关闭好。
7.晚上及节假日期间进入中心机房,必须事先通知保卫科。
8. 离开中心机房前,必须检查报警设备是否工作正常。
9.机房内不准大声喧哗。卫生由工作人员定期负责清扫,保持清洁。
10.遵守职业道德,对服务器IP地址及管理员用户名密码等资料保密。
11.安全管理员应负责机房的安全管理与检查;负责建立与记录安全日志。
12.本规定必须严格遵守,自觉执行,如果违反,视其情节及后果,追究其行政、经济责任。